‌知名女星杨超越名下公司被限制高消费,律师称本人无需担责‌

日期:2025-04-02 21:17:30 / 人气:36



近日,知名女星杨超越因“名下公司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冲上了热搜榜。据企查查APP显示,涉事公司为上海栩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据了解,上海栩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何强,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包括何强、上海简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杨超越,其中杨超越持有该公司39.7%的股份,为最终受益人之一。此前,该公司已因欠税被公告,此次又因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强制执行56万余元,并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中,被限制高消费的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孙某,并未直接涉及杨超越个人。然而,这一事件仍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杨超越是否需要直接承担该公司的债务责任?她是否会被限制高消费?

针对这些疑问,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股东的杨超越无需承担该公司的债务责任,也不会被限制高消费。他解释称,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中并未限制股东的高消费行为,股东也无需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一解释无疑给广大网友吃了一颗定心丸。

杨超越作为近年来崭露头角的知名女星,以其清新脱俗的形象和扎实的演技赢得了众多粉丝的喜爱和支持。她曾主演的《将夜2》《且听凤鸣》《仲夏满天心》《七时吉祥》等影视作品也备受观众好评。此次名下公司被限制高消费的事件虽然引发了一定的关注,但并未对她的演艺事业造成实质性影响。

总的来说,虽然杨超越名下的上海栩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被限制高消费,但作为股东的杨超越本人并无需承担债务责任,也不会被限制高消费。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作为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作者:奇亿娱乐




现在致电 524386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COPYRIGHT 奇亿娱乐 版权所有